秦朝发明的一项罪名, 如今早已废除, 但专家却强烈建议恢复

日韩剧 2017-12-29 20:10:19
在古代封建社会,礼制非常严苛,儒家倡导“男女授受不亲”,即男女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,避免接触。据悉,元朝一位妇女住店的时候,店主无意中碰到她的左臂,后来这位妇女为表忠贞,竟然砍掉了自己的手臂。 不过,封建礼制的严苛,在脆弱而伟大的生命面前,也会乖乖让路。因此,秦朝的时候,为了鼓励人在别人的生命受到威胁时能够放弃私心杂念出手相助,制定了一项特殊的罪名,而且被后世王朝支持沿用,并且处罚力度不断加大。虽然,现在这项罪名早已废除,但很多专家却强烈建议能够恢复它。 秦朝律法规定:当有贼人杀人或者是伤人,不论被伤者是男是女,百步之内的人如果袖手旁观,不愿出手相助,当罚两套盔甲。这项罪名可以理解为是冷漠罪或者见危不救罪。虽然后世人多叫秦为“暴秦”,但这项罪名却让人纷纷点赞。 唐朝的时候,这项罪名的惩罚力度大大加大,不仅仅只是罚款,还要杖责一百。并且还进一步规定,如果你犯了罪,最好待在原地不要逃跑,一旦反抗,那么其他人都可以对你格杀勿论,如果路人不执行,也要受罚。 既然规定了义务,也自然有甜头,那就是遇到盗贼,不帮忙抓捕会受罚,但如果见义勇为,抓到了盗贼,那么所有的赃款都会作为奖励归你所有。 到了明朝的时候,朱元璋特意保留了这项罪名,并且对于奖励也更上一个台阶。如果你能帮忙抓住五个或者十个盗贼,那么你就可以得到一个官职,可以当官了。 到了现代社会,这项罪名早已经不存在,虽然对于见义勇为的人,会有精神和物质奖励,但很多冷漠的社会现象也引起了人们的思考,因此2001年的时候,就有多位专家提案,建议重设“见死不救罪”,不过影响力有限。 但是,不管是秦朝罚款还是唐朝杖责,都是对人心与道德的一种维护,正如古人所言:在生命面前,礼制尚且退让,更何况是其他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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